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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考核认定的通知

    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

        为明确我省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考核认定标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规〔2005〕398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交通、水利、通信工程企业资质并联审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办许〔2014〕418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建许〔2015〕275号)的相关规定,并征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同意后,结合我省信息通信业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和发证单位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管理全省通信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考核认定工作,发布考试大纲,定期发布人员考核认定结果。经省通信管理局委托的机构和认可的企业可以组织考试并颁发岗位证书。

        考核认证具体事宜,由省通信管理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实施。

        二、考核认证对象

        各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三、人员申报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考核认证: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 2年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四、考核认证方式及内容

        1.考核认证工作不收取费用,对申报考核认证的人员不做培训要求。

        2.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由省通信管理局下发文件通知,信息同步导入“福建省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可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fjca.gov.cn)和“福建省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查询。

        3.安全员延续现有考核认证方式。人员考核合格后,由考核机构发放证书,安全员各专业通用。

        4.施工员、质量员需办理变更、补办等事项的,参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五、岗位证书认定

        1.通信工程施工企业新申请或升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分别需至少1人以上通过安全员和通信类施工员、质量员的考核认证,其中安全员应为C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

        2.除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外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由省通信管理局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有关审查标准进行认定。

     

         (联系人: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温洪明,15750804895/ 87111312)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2016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更新时间:2017-01-06 20:04:00 发布者: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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