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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安全员考核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说明

    2017年9月26日,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联合部定额质监中心召开全国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及申报工作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人员申报条件

    申请安全员的条件需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255号)中“第二章”明确的条件,文件请到群共享下载学习。特别提示,申报人员对学历的专业不作要求。

    二、关于统一教材

    目前,部定额质监中心已编制安全员统一教材,我省有关机构也正在编写教材,如有教材需求,可以联系八闽通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关于申报流程

    本次全国会议后,工信部系统已经对申报系统的部分功能进行了更新,考核成绩直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导入系统,我省“通信参建单位管理信息系统”将同步发布考核成绩,与以往一样支持成绩查询。

    各企业在提交安全员申报时,未参加考试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在申报时将显示“查无此人成绩”或者“此人考核不合格”,并且无法提交申报。

    四、关于成绩有效期

    考核成绩有效期为1年,安全员证书有效期为3年。各企业应在考核成绩有效期内,到工信部申报系统提交人员申报,其中安全员延续类的在原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交申报。

    例如:考试合格成绩发布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新申请人员可以在2017年10月1日-2018年9月30日之间提交申报,延续类人员(若原证书有效期为2018年2月1日)应在2017年11月1日-2018年1月31日间提交申报。

    2017年9月30日前已过期且至今尚未参加考核或者前次考核未通过的安全员,请参加新申请闭卷考试。考虑到延续类申报时间规定以及考试成绩等待发布时间,建议持有未过期安全员证书的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参加考试,不允许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以上报考延续考核。

    例如:某安全员证书有效期为2018年6月30日,建议其在2018年1月-2018年6月1日间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后,在2018年4月1日-2018年6月30日间到工信部系统提交申报。不允许该安全员在2017年7月1日前报名参加延续考试。

    五、关于考核管理措施

    工信部已联合国家发改部门筹划建立诚信平台建设,我局也将依据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考核管理措施,并计划在10月份出台《通信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违规处理办法》,主要明确考核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对于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其所在的企业给予纳入诚信黑名单管理、限制参加考试资格、全省通报等处理,对于取证后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收到行政处罚等行为的情况将纳入工信部招投标平台公示以及记录信用档案等处理。

    六、关于参加考试事项

    因成绩由工信部统一导入申报系统,而申报系统以身份证号为唯一识别字段,故各企业在我省参建单位管理系统提交考试报名时,务必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上信息一致,若人员基本信息错误,则企业在提交申报时将会出现“查无此人成绩”等问题而影响各公司的申报工作。

    为在考核成绩发布后尽快做好申报审批及发证工作,各企业人员要通知本公司参加考试人员在领取证考证后,携带一张准考证上打印照片一致的证件照(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规格为一寸,在考场由监考人员核对参考人员身份时统一收齐,若为防止丢失,可以直接粘贴在准考证打印照片处,请简易粘贴,以便监考人员撕下)。

    根据工信部的要求,计划用2-3年的时间,把还在有效期内的所有安全员证书过渡到工信部信息管理系统。故在近2-3年内,请各企业工信部系统中人员证号生成后,及时提供人员信息登记表至我局(表格模板为“XXXX有限公司—通信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请到群共享下载)。

    七、关于证书领取

    目前空白新证书计划于今年10月份由工信部寄到我局。完成制证后,我局将尽快通知各企业前往我局领取。各企业领取证书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公司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延续类安全员证书的,还需将旧安全员证书收回。

     

    更新时间:2017-10-11 09:56:40 发布者: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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